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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聘岗位:国药现代总部法务与风险管理部负责人
二、选聘人数:1名,工作地:公司总部
三、岗位职责
1.建立健全公司法务管理、全面风险管理和运营管理体系,制定相关制度、管理办法和流程。
2.应对和处理诉讼案件和法律纠纷,为公司日常经营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有效控制和防范日常运营和重大资本运作项目中的法律风险。
3.完善公司整体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及其运行机制,跟踪分析经济运行和风险控制情况,有效防范各项风险。
4.协助制定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编写年度经营计划书,跟踪监督国药现代及子公司的运营管理工作及预算达成情况撰写经营运行分析报告。
5.牵头公司生产与营销产销协同,定期召开产销协调会,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6.分析、预测、监控国药现代及子企业的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合规性,提出合规管理意见,督促合规性问题的解决和落实。
7.建立完善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加强对子公司招标工作的检查与监管,组织实施总部招投标工作。
8.牵头公司内控管理与制度体系建设。
9.配合公司战略投资、重大并购等专项事务。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岗位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坚持原则、勇于担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清正廉洁。
(2)具有过硬的专业素质,较强的问题分析能力和跨领域问题解决能力,优秀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与突发事件的能力,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2.任职资格
(1)一般应具有8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
?*内部应聘人员:一般应在国药现代总部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二级子公司中层及以上(或相当职级)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
(2)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企业管理、药学、化学、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
(3)具有医药生产管理、企业运营管理、法律管理经验的优先考虑。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中共党员优先。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作候选人考虑:
(1)曾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曾受到过各类党纪政务处分的。
(3)曾有违反所在单位管理规定,或有不良从业记录的。
(4)按规定应执行任职回避的。
(5)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选聘流程
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评-确定人选-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研究决定-任职。
六、其他说明
1.录用人员按照国药现代相关薪酬福利待遇制度执行,具体面议。公开选聘人员实行一年任职试聘期,试聘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转正。
2.资格审核结果、综合测评时间及方式将通过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应聘者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并及时查收,同时保持电话畅通。
3.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4.公司承诺对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不做他用。
5.其他未尽事宜以国药现代相关规定为准。